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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2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2/01
- 違規日期
- 2018/12/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該行未取得再利用登記檢核資格逕行於內埔鄉新北勢段1293地號收受廢塑膠再利用,以粉碎及水洗設備加工製造成塑膠片販售,且未依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對於廢棄物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再利用完成日期等做成紀錄、未依規定簽定再利用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另於該行入口處堆置分類篩選後之廢塑膠混合物,貯存區未有防止廢棄物逸散、飛揚及防止雨水、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設施,且未依規定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廢塑膠混合物委託長興環保企業社清除,未依規定簽訂清除合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鹽埔鄉久愛村錦隆路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新北勢段129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