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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08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8/01
- 違規日期
- 2022/06/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違法事實及理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30日稽查發現,本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第5條規定:未設置工地標示牌,缺失點數扣4點。2.第6條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點數扣4點。3.第7條規定: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4.第10條規定: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扣10點。5.第11條規定:營建工程結構體之施工架(鷹架)外緣未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32點,屬缺失程度嚴重。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厦北村普安路一六二巷一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萬安段953地號-廣德建設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