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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高樹廠

文號
40-107-09000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9/11
違規日期
2018/08/3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塑膠粒製造並使用廢塑膠為原料,廢塑膠來源係為向貿易商購入國外輸入之廢塑膠或自行由國外輸入之廢塑膠,該廢塑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之廢棄物項目,應依規定檢具再利用檢核表,向本局提出再利用登記檢核申請,並於再利用登記檢核通過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後,始得從事再利用,惟未依規定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查將廢塑膠堆置於高樹鄉原田子段518及520地號農地上,採露天堆置貯存,貯存場所為砂石泥土地面且未設有排水收集設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興店路六之八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興店路六之八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