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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

文號
23-099-060021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0/06/10
違規日期
2010/04/2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9條、第10條、第1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56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五二七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新埤鄉林邊溪新埤大橋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