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花蓮縣
  3.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萬寧院區)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萬寧院區)

文號
30-114-010001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25/02/03
違規日期
2024/11/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機構未依規於代理期滿前十五日內應完成同一級別以上之合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花蓮縣富里鄉萬寧村鎮寧一四一號
違規地址
花蓮縣富里鄉萬寧村鎮寧14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