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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10026
- 處分日期
- 2020/11/16
- 違規日期
- 2020/09/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本局於109年9月15日派員查核,查貴商號108年8月至109年7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正確申報廢棄物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廢電線電纜D-2601、廢矽酸鈣板R-0410、廢石膏板R-0411等貯存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請於本案完成改善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9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中洲里中洲路一三七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中生里中洲七六之七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