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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鐘實業行

文號
30-110-120008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2/07
違規日期
2021/08/1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實業行之T01及T02廢水處理設施每日操作紀錄各記錄至110年8月6日及110年7月31日,且現場廢水處理設施每日操作紀錄表記錄之讀值遠大於現場水錶讀值,皆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累計水量讀數。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鼎鐘路二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鼎鐘路210號
統一編號
4440340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