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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福企業

文號
42-111-040001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22/04/29
違規日期
2021/05/21
違反法條
花蓮縣非農地使用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承攬道路環境維護地段(花蓮縣吉安鄉中央路與中原路路口中央分隔島),於110年5月21日雜草有乾枯現象,經採樣檢驗發現使用除草劑(固殺草及嘉磷塞),已違反「花蓮縣非農地使用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花蓮縣非農地使用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花蓮縣非農地使用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第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國魂里延平街一四八巷二弄二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花蓮縣吉安鄉中央路與中原路路口中央分隔島
統一編號
8735111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