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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00012
- 處分日期
- 2017/10/20
- 違規日期
- 2017/09/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6年9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縣屏東市雲鵬段989-1及989-3地號進行「大鵬七村及凌雲三村拆圍工程」,該工程屬拆除工程,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規定,屬該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核准之事業,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向主管申請審查核准逕予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鳶山里大仁路一八巷八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雲鵬段989-1、989-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