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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40057
- 處分日期
- 2024/04/30
- 違規日期
- 2023/10/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10月12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及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執行檢警環調搜索,貴公司明知廠內製程產出有害金屬冶煉爐渣,刻意未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該項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資訊,委託非法業者清除處理,節省合法清除處理費用。另貴公司須負該批廢棄物產源清理責任。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條件:須負廢棄物產源清理責任。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2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成功街四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成功街四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