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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10010
- 處分日期
- 2025/01/02
- 違規日期
- 2024/11/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查該公司分別於113年9月23日、24日及25日以報單第DA/AA/13/126/X5376號、DA/AA/13/126/X5386號、DA/AA/13/126/X5353號、DA/AA/13/126/X5351號、DA/AA/13/126/X5345號、DA/AA/13/126/X5411號、DA/BC/13/126/X5410號、DA/BC/13/126/X5478號,向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下稱臺中關)報運出口PLASTIC WASTE合計19只貨櫃,總重量共31萬8,440KGM。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1月14日會同臺中關、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該公司、量明有限公司(負責人:林育洲,下稱量明公司)及報關行等單位,分別至建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貨櫃集散站(下稱建新貨櫃站)及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10號碼頭貨櫃集散站(下稱中國貨櫃站)執行督察結果,該公司連○○及量明公司林○○均表示2處貨櫃站中合計19只貨櫃,內容物樣態均一致,並同意只開啟部分貨櫃查驗,其中於建新貨櫃站開啟編號CXDU2268610貨櫃查驗,中國貨櫃站開啟編號TLLU4008460貨櫃查驗。該2只貨櫃中外層物件均以太空包袋裝填,內層物件則以塑膠膜捆裝,經查驗結果,此2只貨櫃內裝之太空包袋上層為塊狀廢塑膠及廢泡棉(EVA材質),部分下層夾雜查有廢木材、廢布、廢紙、廢玻璃、廢插座套件、廢3C零件及連接線、廢地板裝潢材、廢拖把(含金屬套件)、廢電線、廢皮革等雜物,非屬環境部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項目,該公司未取得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民族里中華路九五一號六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建新貨櫃場及中國貨櫃場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