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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10060
- 處分日期
- 2018/11/30
- 違規日期
- 2018/10/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5,0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通報,本局於107年10月21日9時10分派員前往本市林園區石化四路1號稽查,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林園區石化四路上,廠區南側)發現有明顯粒狀污染(黑煙)散布於空氣情事,嗣進入廠區內查察發現,於是(21)日8時35分因廠商施工人員於油槽區防液堤進行消防改善工程消防管路接口焊接作業,因焊接產生之火星經由消防毯間隙掉落至防液堤底部,疑似現場有部分油氣蓄積,引燃並隨桶槽(編號:TK-112)溢流管延燒至槽內,致發生火災,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污染源排放行為,有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嚴重影響附近地區空氣品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6條規定『所稱之情節重大』。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四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