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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2/05
- 違規日期
- 2019/11/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印刷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11月20日及本局108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活性碳吸附罐經吸脫附後將廢溶劑回收至貯槽後回到製程使用,與領有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1項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研發路六六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研發路六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