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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慶祥畜牧場
- 文號
- 30-106-070025
- 處分日期
- 2017/07/18
- 違規日期
- 2017/05/0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署於106年5月3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場未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度表用電度數、操作參數及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未依規定標示其廢水處理設施名稱及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又其放流口未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量測其放流水量,及未設置告示牌並標示座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53條第1項第3款及第4款、第66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大勇路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大勇路208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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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