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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10023
- 處分日期
- 2019/01/15
- 違規日期
- 2018/10/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從事膠帶業製造作業未依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作,稽查結果認定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規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08年2月22日前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或申請變更許可內容並依許可異動內容操作,屆期本局派員複查如未變更許可內容或未依許可核准內容操作,本局將依同法第62條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興隆里光興路一七七八巷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光興路1778巷1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