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97500966
共 1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7 筆)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4/09/10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膠帶業製造程序,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565-05號),本局於113年6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有下列違規事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違規事項如下:(一)防制設備前多處外洩或破損,以科學儀器(火焰離子偵測器)量測值介於8.17~604 ppm(廠區外約為0.25 ppm)。(二)塗佈機(E402)之集氣系統無法收集廢氣致揮發性有機物累積於作業區,經科學儀器量測值達 38.3 ppm。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4/09/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膠帶業製造程序,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565-05號),本局於113年6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有下列違規事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違規事項如下:(一)許可證核定之污染源應以圍封方式收集,惟查現場多處與周界外空氣連通,污染物直接逸散至廠區外。(二)塗佈機(E402)與乾燥機(E404)污染源之集氣管道、塗佈作業區(E410)與乾燥作業區(E411)污染源之集氣管道等多處發現設有未於許可證內核定之側管,並裝設可調式閥門。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3/05/17
- 罰鍰金額
- NT$19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11月7日前往貴公司執行督查作業,查貴公司從事膠帶業製造程序,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565-05號),督察時製程運作中,現場塗布機(E405)及乾燥機(E406)產生廢氣經由管道密閉收集至其他後燃燒器(蓄熱式焚化爐)(A005)處理,惟現場查核發現密閉收集管道未完全密封,廢氣有洩漏情事,輔以紅外線氣體顯像儀器偵測佐證,未有效收集廢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3/05/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11月7日前往貴公司執行督查作業,查貴公司從事膠帶業製造程序,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565-05號),現場設有一台甲苯回收設施,與製程有上下游關係,惟未登載與操作許可證內容,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2/12/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核製程產出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貯存地點,發現有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2/12/1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稽查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紙混合物(D-0699)及廢塑膠(R-0201)貯存地點,發現有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0/12/16
- 罰鍰金額
- NT$13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9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膠帶業製造程序(M04)現場查核缺失如下:(一)污染源塗佈機(E407)、乾燥機(E408)製程廢氣收集管道匯流至主管線前有側管,現場以紅外線氣體顯像儀巡視廠區時發現該側管有明顯煙流排放至大氣情事。(二)現場以紅外線氣體顯像儀巡視廠區時發現排放管道(P004)出口處有明顯煙流排放至大氣,並確認查核當下前端防制設備A004其它後燃燒器(蓄熱式焚化爐)(備用)未開啟,即有製程廢氣未處理即排放至大氣情事。綜上,前揭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0/12/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膠帶業製造程序(M04)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565-03號),查核時現場製程新增一座燃氣鍋爐運作中,其熱源供應至M04製程使用,另製程污染源設備塗佈機(E410)使用印刷油墨為原料,惟上述設備及物料皆未登載於操作許可證內容,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0/02/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獲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規定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05/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膠帶業製造程序(M04)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565-03號),本局於107年12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未於106年進行壓差計及氣體流量計之校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膠帶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8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01/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膠帶業製造作業未依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作,稽查結果認定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4/05/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4/04/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3/07/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3/05/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2/12/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1/11/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