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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6-070002
- 處分日期
- 2017/07/04
- 違規日期
- 2017/05/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06年5月15日14時34分至台九線162.5K+50處之秀林鄉愚堀段218~237、244~245、342、343地號(2處堆置區)堆置營建工地土石方區域辦理稽查,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查核,缺失點數為10點以上,並經106年6月21日複查仍未改善完成,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國際路一三九巷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秀林鄉花蓮縣秀林鄉 秀林鄉愚堀段218~237、244~245、342、343地號(2處堆置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