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記木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07-110041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11/21
- 違規日期
- 2018/10/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梓官區八德路60號,經本局人員於107年10月19日稽查發現,發現現場已完成設置一具蒸氣鍋爐(蒸氣量為6000kg/hr),設置完成日期為106年3月23日。貴公司蒸氣鍋爐屬前開公告第三批第二類鍋爐蒸氣產生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前即逕行設置,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令停工及限期申請取得設置或操作許可證。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梓官區八德路六○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梓官區梓平里八德路六○之二號
- 統一編號
- 59424200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