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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20056
- 處分日期
- 2024/12/31
- 違規日期
- 2023/04/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9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鋼鑄造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字第1258-01號),有效期限為110年3月10日起至112年4月12日止。依據貴公司操作紀錄表許可證失效後尚未取得核准試車期間(112年4月13日至113年3月7日)有逕行操作情形,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三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三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03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