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億精密鑄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579017
共 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3 筆)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4/12/31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9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鋼鑄造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字第1258-01號),有效期限為110年3月10日起至112年4月12日止。依據貴公司操作紀錄表許可證失效後尚未取得核准試車期間(112年4月13日至113年3月7日)有逕行操作情形,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4/12/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鋼鑄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604-00號),本局於113年9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製程運作中,查有下列違規事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一)E004震動脫殼機作業時未密閉操作,與許可核定密閉操作內容不符。(二)A201洗滌塔監視儀表之pH值為7.36(核定值9-11);洗滌液流率為64L/min,經換算後為3.9m3/hr(核定值6-15m3/hr),已逾許可核定數值之10%容許範圍。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1/01/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鋼鑄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258-00號),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發現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違規事項如下:(一)現場E006研磨作業區運作中,惟防制設備A003旋風集塵器及A004振動式集塵器未開啟。(二)E015浮砂桶區,現場增設1桶(許可核定4桶,現場共5桶),且現場運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