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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食品廠

文號
20-109-050001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0/05/08
違規日期
2020/02/2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從事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縣環保局109年4月6日派員查核貴廠109年2月24日函文提報設置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進行維護案,經查109年2月4日至11日原(物)料及操作紀錄報表皆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操作,惟現場發現防制設備洗滌塔(A002)於109年2月27日進行拆除汰換作業至4月6日止製程皆運作中,洗滌塔(A002)並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斗南鎮將軍里將軍一五○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斗南鎮將軍里將軍150號
統一編號
9760504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