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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5/08
- 違規日期
- 2020/02/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縣環保局109年4月6日派員查核貴廠109年2月24日函文提報設置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進行維護案,經查109年2月4日至11日原(物)料及操作紀錄報表皆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操作,惟現場發現防制設備洗滌塔(A002)於109年2月27日進行拆除汰換作業至4月6日止製程皆運作中,洗滌塔(A002)並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將軍里將軍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將軍里將軍15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