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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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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10005
- 處分日期
- 2019/01/18
- 違規日期
- 2018/10/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5日派員至OO股份有限公司OO總廠(以下簡稱該廠)稽查,查前核准該廠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做為廠內再利用使用,惟該廠未將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送回原生產製程當作原料使用,逕將含有廢棄物之砂石混入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中,作為植栽使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新城里新城一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新城里新城一路12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