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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發興環保有限公司

文號
44-111-090003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9/07
違規日期
2022/07/2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罰鍰金額
NT$336,000
處分種類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前經本局110年4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德糖路85號堆置事業廢棄物,貯存區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以致由貯存區產生之廢液,未收集而污染地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辦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經本局110年6月10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10062428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10年7月9日完成改善,本局於110年7月14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第1次按次告發處分。又經本局分別於110年9月9日(限期110年11月19日前改善完成)、111年2月10日(限期111年3月31日前改善完成)裁處書限期改善後均未依規定於限期內改善完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第2次、第3次按次告發處分。本次本局111年5月17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11051508號裁處書裁處限期於111年7月15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11年7月22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36000元整,限改條件:現場完成清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後壁里德崙路二一巷一○弄一八號二樓之二
違規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德糖路85號
統一編號
6485037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