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遠股份有限公司燕巢廠
- 文號
- 20-113-030016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03/15
- 違規日期
- 2023/11/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2年11月28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袋式集塵器(A004)壓降錶損壞,而未依規定完成故障報備程序,屬未依許可內容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限於文到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瓊林里安招路八三二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瓊林里安招路八三二巷一號
- 統一編號
- 23177508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