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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00006
- 處分日期
- 2018/10/17
- 違規日期
- 2018/10/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氯化鈣化學製造程序(M07)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製程之污染源(編號:E311)消化槽(槽型反應器)3、4號槽間地面,因有氯化氫管線未密閉而有氯化氫氣體洩漏,並於空氣中聞有明顯氯化氫刺鼻酸味,經以氯化氫檢知管檢測週界濃度超過20ppm,顯示貴廠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該氣體屬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款所定空氣污染物之毒性污染物種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新城里新城一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新城里新城一路12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