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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50017
- 處分日期
- 2019/05/17
- 違規日期
- 2019/04/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積體電路(IC)測試封裝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經加四景字第AEQ0397號)。經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於108年4月15日督察發現,計有2項缺失,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說明如下:一、洗滌塔(A010)酸鹼度監測數值為5.33,與操作許可證範圍7~14不符。二、洗滌塔(A013)之洗滌液流率於為1.9m3/hr,與操作許可證範圍7.8~60m3/hr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瑞屏里經五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加工出口區經五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