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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福三畜牧場

文號
40-109-060012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06/20
違規日期
2020/05/2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5月26日派員督察,發現貴牧場斃死禽畜(R-0112)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在109年1月至4月期間,2-4月均申報產出0.1公噸(1月無申報產出資料),1-2月及4月申報聯單清除0.1公噸(3月無申報聯單清除資料),1-4月貯存0公噸,其廢棄物產出、貯存及聯單清除數量有申報不正確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新二村維新路二一巷三六之八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新二村維新路21巷36-8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