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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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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30032
- 處分日期
- 2018/03/15
- 違規日期
- 2018/01/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月22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採集廢油混合物(代碼:D-1799)樣品,按正修科技大學超微量研究科技中心107年2月8日檢測報告(報告編號:IJIJ107D0248),其中「閃火點」檢驗值為<40.0℃,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上開有害事業廢棄物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亦未應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並未有災害防止設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1條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1條第4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8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路科三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路科三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