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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鈿牧場

文號
30-110-110007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11/02
違規日期
2021/09/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33,6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73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509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36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香社村香內路二九○巷一○二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香社段1797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