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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盛實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13-120016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12/23
違規日期
2024/11/2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90,6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緣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6月1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貴公司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現場查獲貴公司未依貯留許可登記事項運作,違規事實如下:(一)脫水機→清洗廢水(白色)→貯存桶→回硫酸鋁製程,其運作方式未登記於貯留許可文件。(二)廠區後方溝渠→沉水泵浦→貯存桶→回硫酸鋁製程,其運作方式未登記於貯留許可文件。(三)逕流廢水溝A→3個貯存桶→回硫酸鋁製程,其運作方式未登記於貯留許可文件,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13年9月18日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復於113年9月25日前往複查,經查前開缺失仍未改善完成,未依貯留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13年11月25日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再於113年11月28日派員複查,查脫水機產生之廢水至貯存桶再回到硫酸鋁製程現場已移除不再使用,惟廠區後方溝渠使用沉水馬達抽至貯存桶後回到硫酸鋁製程、逕流廢水至3個貯存桶回到硫酸鋁製程及現場稽查時設有3座貯存桶仍使用中,仍與貯留許可文件不符,屆期仍未完成改善缺失。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06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四路二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四路二六號
統一編號
84834907
更新時間
2025/03/03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