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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記食品廠

文號
30-111-02000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2/02/07
違規日期
2021/12/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商號排放廢水於周界外溝渠,經採放流口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為522(標準值:30)及化學需氧量為943(標準值:100)。(本案違規部分:本局已於111年1月4日現場交付「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限臺端於111年1月15日前改善,請臺端確實辦理改善,並提具「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報請查驗,倘再查獲違規情形,將依法按次處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三角里大富路九八巷一九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大富路98巷19號
統一編號
1982313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