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記食品廠
- 文號
- 30-111-020001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2/02/07
- 違規日期
- 2021/12/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排放廢水於周界外溝渠,經採放流口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為522(標準值:30)及化學需氧量為943(標準值:100)。(本案違規部分:本局已於111年1月4日現場交付「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限臺端於111年1月15日前改善,請臺端確實辦理改善,並提具「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報請查驗,倘再查獲違規情形,將依法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三角里大富路九八巷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大富路98巷19號
- 統一編號
- 19823130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