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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20003
- 處分日期
- 2021/02/05
- 違規日期
- 2020/12/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09年12月03日07時20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廠周界未發現該廠排放黑煙之情事。2.另會同業者胡○○至廠內查察,於該廠後方發現有貯存該廠製程產生之爐渣,面積約20平方米,經業者表示因廠區貯存空間不足故暫置於該處,惟該暫置處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3.上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本局依法告發。4.已當面告知業者胡○○違反上述法令,如有疑義應於文到期限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5.上述內容已與業者胡○○確認無誤。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八德里文化路六四六巷九弄五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莿桐鄉義和村120之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