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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100002
- 處分日期
- 2023/10/23
- 違規日期
- 2023/09/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派員於112年9月13日上午10時44分至現場稽查,經查貴公司事業廢棄物產出申報量已超出花蓮縣政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百分之十,未依規定與本局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新臺幣12,000元整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吉安鄉光華村光華一街三六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吉安鄉光華村光華一街36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