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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50014
- 處分日期
- 2023/05/18
- 違規日期
- 2023/02/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公司於111年12月6日來文申請金屬電鍍製程程序衍生之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之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期限延長,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申報廢棄物情形,發現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110年12月至111年2月均有申報產出、貯存,未依規定於貯存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向本局申請延長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程香里岡燕路四八五巷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岡燕路485巷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