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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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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8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8/11
- 違規日期
- 2023/05/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三、查該廠工廠登記證,91年6月27日南投縣政府核准設立(工廠登記編號:99-652476-00),查該廠使用油墨投入印刷作業使用,112年1-5月油墨總實際年用量為6.621公噸,且所進貨之油墨皆投入製程使用,無外運使用、販賣,該製程屬本署公告第4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公告條件:從事凹版印刷作業程序,且油墨總設計或總實際年用量為5公噸以上者。),惟該事業未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五、該事業從事塑膠膜凹版印刷業,登記資本額為300萬,事業別屬印刷業,製程中有產出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廢布(D-0803)等事業廢棄物,屬於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規模之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營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廢塑膠混合物約有50太空包裝露天堆置於該廠停車區旁空地,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同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法告發,後續函請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依法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南埔里青宅巷四八之九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青宅巷四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