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3-040010
- 處分日期
- 2024/04/18
- 違規日期
- 2024/03/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陶土/黏土加工處理程序(含陶瓷製品(磁磚)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589-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廠施釉作業區(E217、E218)產生之粒狀污染物未有使用氣罩收集至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203、A204),另於施釉作業區(E217)見有二台液體噴灑室及一台噴墨機未登載於操作許可證內,貴廠未依許可核定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後寮里後興路二段一六○巷一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後興路二段160巷13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