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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070013
- 處分日期
- 2018/07/23
- 違規日期
- 2018/04/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4月26日至貴公司阿蓮廠督察,貴公司阿蓮廠從事應回收廢棄物處理及事業廢棄物處理,經查107年3月申報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E-0221)貯存量為0.001公噸,惟現場尚有14袋太空袋(約1.2公噸)貯存於貴公司阿蓮廠C棟廠房,據現場人員表示係為誤報,經查該廢棄物係為事業端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明顯申報錯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阿蓮區阿蓮里中正路二一六巷五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阿蓮區阿蓮里中正路二一六巷五六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