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建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6821593
共 1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5 筆)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5/04/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4年2月21日提出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變更申請,經查貴公司負責人身分證影本,顯示戶籍住址已於113年3月4日變更,未於變更後30日(即113年4月4日前)辦理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8/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廠內產出之混雜性廢棄物(門磁條、W機板、電容器等廢棄物)併同土庫段及阿蓮段場址產出之廢棄物,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之綽號周仔男子清除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8/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06年10月至108年5月資源回收處理程序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E-0222)之原料使用量、廢棄物物理處理程序有產出廢潤滑油(D-1703)情形,皆未填報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又汞及其化合物(總汞)(C-0101)106年10月及107年11月產出量超過核准最大月產出量百分之十以上,其未依規定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8/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06年10月至108年3月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廢棄物物理處理程序之廢料回收產生之廢螢光粉(A-8501)、廢塑膠混合物(D-0299)、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資源回收物處理程序之廢料回收產生之廢螢光粉(A-8501)、鉛及其化合物(總鉛)(C-0102)、含汞之廢照明光源(燈管、燈泡)(非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者),且乾基每公斤汞濃度達二百六十毫克以上者(C-0173)、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液晶面板(D-0407)、廢潤滑油(D-1703)、不含塑膠、橡膠或油脂之廢馬達(D-2504)、多氯聯苯重量含量低於百萬分之五十且不含油脂之廢變壓器、廢電容器(D-2507)、其他以物理處理法處理之混合五金廢料(D-2527)、廢電線電纜(以物理處理法處理者)(D-2601)、含塑膠、橡膠或油脂之廢壓縮機(D-2605)、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E-0217)、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E-0221)、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E-0222)等,部分月份有申報不正確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0/08/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廢棄物貯存於大門左側廠房後方衍生廢棄物貯存區,惟現場堆置之廢棄物種類與現場堆置狀況標示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7/0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項第4款,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項第7款,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查場內堆置廢冷氣機、廢電視機、廢電冰箱、廢洗衣機、廢電風扇、廢主機、廢顯示器及廢鍵盤等物品,現場未鋪設不透水鋪面、未具截流設施、未分類分區貯存、未具有中文標示及場區有積水情形等。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7/0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項第4款,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查場內貯存之廢冷氣機堆置高度超過3公尺,且貯存區未具中文標示。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罰鍰金額
- NT$227,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該公司106年9月15日綠總字第106031號函辦理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證變更暨展延,本局106年11月14日召開第一次審查會暨現勘,查該公司5年內環境檢測報告,未依據原核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高市府環廢管字第10231623500號)之申請文件定稿本內容執行新增廠房(C棟)作業區及廠區周界,每年乙次粒狀物、異味檢測;貯存區及廠區外農田地下水井,每2年乙次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屬檢測,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55條第1項、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暨行政罰法第18條第2項規定,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裁處不法利得。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07/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4月26日至貴公司阿蓮廠督察,貴公司阿蓮廠從事應回收廢棄物處理及事業廢棄物處理,經查107年3月申報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E-0221)貯存量為0.001公噸,惟現場尚有14袋太空袋(約1.2公噸)貯存於貴公司阿蓮廠C棟廠房,據現場人員表示係為誤報,經查該廢棄物係為事業端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明顯申報錯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7/04/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經本局106年2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監視系統(編號11~15)影像紀錄未保存3個月(至105年11月18日),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7/04/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6年2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聯單編號(N16A064810500397)處理者實際收受時間為105年12月9日16時7分,貴公司監視系統影像紀錄為同日16時15分至16分間離廠,惟按影像紀錄,力丘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車輛(車號:Z3-712)過磅後即駛貴公司,未有卸貨情事,貴公司卻於上開聯單點選"接受",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6/07/0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第8款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5/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4款,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5款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5/10/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4款,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5款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3/08/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