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花蓮縣
  3. 許倉旗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許倉旗

文號
30-109-050006
裁罰機關
花蓮縣
處分日期
2020/06/03
違規日期
2019/03/2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未取得許可證排放廢水。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自109年06月08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二鄰四八號
違規地址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二鄰四八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