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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10011
- 處分日期
- 2022/01/05
- 違規日期
- 2021/09/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110年9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違規情形如次:廢鐵(R-1301)、廢活性碳(R-2408、D-2403)、廢潤滑油(R-1703、D-1703)、廢木材(R-0701)、廢塑膠(R-0201)、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2399),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式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光明一巷三一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光明1巷31-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