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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瑞吉牧場

文號
30-113-07000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07/02
違規日期
2024/04/0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47,6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楊桂源經營昌瑞吉牧場於本縣屏東縣鹽埔鄉新莊段124地號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4月3日派員稽查,貴牧場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0,9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0,1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69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第66-1條規定裁處。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76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高朗村平和路七○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新莊段124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