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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50-107-040004
- 處分日期
- 2018/04/24
- 違規日期
- 2017/11/20
- 違反法條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貴社前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第68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 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2裁處,經本府處新臺幣6,000元罰 鍰,依據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教育法環境講習時數及罰鍰額度裁量基準」附表一規定,需接受環境講習1小時課程,如106年03月21日府環空字第柴106021號裁處書。2.本府以雙掛號方式寄送環境講習通知書,請臺端於106年11月20日上午8時至環保局永華辦公室三樓綜合規劃科上課,惟臺端未於前述時間到課。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一第2項規定,本府爰依同法同條同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中榮里許中營七六之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