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食品廠
- 文號
- 20-114-030011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25/03/19
- 違規日期
- 2024/12/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2日現場查得業者排放管道P001採樣孔有破損脫落之情事,且採樣平台有鏽蝕情形,上述情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第4項曁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第4點第四項。綜上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第4項規定,爱依同法第71條規定裁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1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將軍里將軍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將軍里將軍一五○號
- 統一編號
- 97605048
- 更新時間
-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