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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龍光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1-03002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3/25
違規日期
2022/02/1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7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2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高雄廠(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3號)執行旨揭製程(M01)設備元件檢測結果,編號:1110218V153-1(流體組成:樹脂,背景值:23.8ppm,檢測值:16,24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7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三號
統一編號
2871555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