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龍光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11-030021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3/25
 - 違規日期
 - 2022/02/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7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2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高雄廠(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3號)執行旨揭製程(M01)設備元件檢測結果,編號:1110218V153-1(流體組成:樹脂,背景值:23.8ppm,檢測值:16,24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7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三號
 - 統一編號
 - 28715554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