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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屏南廠

文號
30-105-080012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6/08/16
違規日期
2016/06/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67,5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7500元整,罰鍰新臺幣6萬7仟5百元,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05年09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一,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規定暨參照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法則規定裁處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理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永翔路一八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永翔路一八號
統一編號
8481013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