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09-060004
- 處分日期
- 2020/07/02
- 違規日期
- 2020/05/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09年5月4日至該公司稽查,現場操作中,稽查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現場檢測pH值:7.2,水溫33oC,均符合放流水標準,其中一瓶加酸至pH值2以下,其餘水樣保存4oC以下送至環保局認可之檢測機構檢測,其檢測結果得知:懸浮固體檢測值為<2.5mg/L(放流水標準5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72.8mg/L(放流水標準100mg/L)、陰離子界面活性劑檢測值為10.5(放流水標準10),其陰離子界面活性劑超過放流水標準,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民心里美工六街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民心里美工六街二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