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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10052
- 處分日期
- 2019/01/30
- 違規日期
- 2018/12/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考潭里仁心路199巷2號從事塑膠品塗裝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722-01號),經本局於107年12月18日稽查發現該製程污染防制設備水洗幕A001之洗滌液更換時間為107年10月22日,該次更換量為7.4 公噸/批,查M01製程核定許可證有效期限為自106年6月7日至111年6月6日止,貴公司人員現場表示前開洗滌液為核發許可證後第一次更換,已超過許可證核定操作更換頻率(3~6 月/批),且該次更換量亦與許可證核定內容15~20 公噸/批不符,即貴公司未依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考潭里仁心路一九九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考潭里仁心路一九九巷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