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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60006
- 處分日期
- 2023/06/06
- 違規日期
- 2022/02/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將廢塑膠(R-0201)貯存於廠外大門對面空地,與廠區配置圖不符,是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營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於110年11月12日依同法52條規定裁處罰緩並限期111年1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局111年2月10日前往複查,發現該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8月0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新樹里富強路二段三九八巷五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新樹里富強路二段398巷5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