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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龍牧場

文號
30-106-070049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7/25
違規日期
2017/07/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口未依規定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及未依規定設置告示牌並標示座標。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公興路六六○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玉成里8鄰公興路660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