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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080010
- 處分日期
- 2022/08/22
- 違規日期
- 2022/07/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21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 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 :1.第6條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 域,缺失點數扣4點、2.第8條規定: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 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缺失點數扣4點、3.第10條規定: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 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 ,缺失點數扣10點、4.第13條規定: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 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缺失 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22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二號一九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新豐段301、301-4~301-34地號等32筆(A1~A11、B1~B25等32戶住宅新建工程)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